问题 问答题

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一外资企业,甲依法向中国某省人民政府提交了申请报告并报送了相关文件,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如下:企业投资总额1 500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其中以其所有的专有技术作价出资130万美元;依项目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第一期出资额70万美元。  要求:  根据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第一期的出资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甲第一期的出资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期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出资的15%,并应当自外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90日内缴清。甲认缴的出资额为500万美元,则甲的第一期出资应当不少于75万美元。本题甲的第一期出资额为70万美元,不符合规定。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