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1)班同学在学习《神圣的宪法》一课后,对一下几个观点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观点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因此,有宪法的存在,就没有必要制定其他的法律法规了。
观点二: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是母法。
你同意哪个观点?(5分)
我同意第二个观点。(1分)
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这是因为:第一,宪法规定了国家 生活的根本问题;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三,宪法的制定跟修改程序最为严格。认为宪法可以取代普通法律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普通法律是宪法内容的具体化,规定的是更加具体的某一方面的问题。(2分)
⑵宪法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第一,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第二,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第三,宪法是一切组织或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是母法,其他普通法律是子法。(2分)
题目分析:题文一的观点是错误,宪法只规定国家的根本问题,其他法律规定国家的具体问题。观点二是正确的,体现了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所以同意第二个观点。根据教材知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制定跟修改程序最为严格。观点二体现了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根据教材知识回答,宪法是母法,其他普通法律是子法。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第二,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第三,宪法是一切组织或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