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张某(13周岁)、宋某(14周岁)因与网吧的服务员发生纠纷,起意报复,在网吧附近的加油站购买了1.8升汽油,用该汽油对网吧实施了放火行为,致使25人死亡及多人受伤,并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问:(1)张某和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2)本案有何种量刑情节
答案
参考答案:(1)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张某因年龄是13周岁,而刑法规定的放火罪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因此张某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构成犯罪。
宋某的行为构成放火罪。放火罪是指用引燃物和其他方法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中宋某对网吧实施纵火行为,危及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了25人死亡和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客观行为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宋某已达到14周岁,因此,应当承担放火罪的刑事责任。
(2)宋某有从轻处罚情节。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宋某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