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就是执法部门主动地施以一种方式,让别人来违规或者违法,然后对这个结果进行查处,就像鱼饵一样引人上钩。 上海某公司司机孙中界,就遭遇到了钓鱼式执法 。具体经过:路上一“可怜”男子要孙中界帮忙送一程,之后男子说到了,并掏出10元钱,往车上一扔,接着拔车钥匙并猛踩刹车,这时执法大队的几名便衣男子便冲上了他的车,说他非法营运拉客,要罚他1万元。孙中界感觉很冤竟愤然断指以证清白。后来上海浦东就“孙中界事件” 进行了调查,得知“乘客”男子是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雇佣的,认定交通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取证手段。
(1)“钓鱼执法”违背了我国的什么方略?其核心是什么?
(2)“钓鱼执法现象”给我们什么启示?
(1)依法治国 ;依宪治国。
(2)①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要依法行使职权。(或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执法机关要公正司法)。②公民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