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于2009年3月5日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甲乙签订了购房协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丙听说此事后表示愿意以18万元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办理了过户手续。甲、乙、丙因该三间私房的买卖发生了争议,乙认为自己与甲先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对该房屋应享有所有权。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有效(2分)。《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甲乙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已成立生效。(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