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1993年9月29日,圣达上海公司通过场上交易,秘密持有华兴公司股票的4.62%;在此之前,其关联企业圣清保健用品公司和圣丰电子灯饰公司在9月28日所持有的华兴股票就分别达到了4.53%和1.56%,合计持有6.09%。因此,9月29日圣达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持有华兴股票为10.71%。在已经超过法定报告比例的情况下,圣达上海公司才于1.o月5日作出公告,称其持股比例已超过5%,并据此要求华兴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调查,并宣布决定圣达上海公司所获华兴公司股权有效,但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买卖华兴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该公司的所有股票持有人须获得公平待遇,而属于同一类别的股东必须获得同等待遇。下列哪些选项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A.对要约收购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B.对持有公司发行上市的股份5%的大股东规定了持股义务

C.对持有公司发行上市股份达30%的大股东规定了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的要约的义务

D.制定了按比例收购规则和强制出售股份规则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要约收购中的股东平等原则问题。依据《证券法》第78-88条规定,要约收购中的股东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要约收购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持股5%的大股东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持股30%的股东欲继续持有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遵守按比例收购规则。持股90%的股东应遵循强制出售股份规则。故本题选项为ABCD。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