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6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2006年4月1日向银行借入1000000元,月息为0.6%,偿还期限六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企业每月计提利息。 (2)2006年11月1日从本地购入一批原材料,根据发票账单,该批材料的买价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对方代垫的运杂费15000元。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并开出三个月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年利率10%。假如该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 (3)11月份经计算,该月应付生产工人工资 8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200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25000元,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5000元,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8000元。当月从银行提取现金用于实际发放上述人员工资。 (4)委托B企业加工汽车轮胎40个,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8000元,加工费用1600元,B企业同类轮胎的单位售价为400元。7月10日企业将轮胎提回后投入生产(加工费及B企业代交的消费税均未结算),生产出10辆汽车于8月5日全部售出,售价为每辆40000元,货款未收到。8月10日实际交纳汽车消费税,轮胎的消费税率为10%,汽车的消费税率为8%。 要求:代为该企业就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参考答案:
解析:(1)借款业务有关的涨务处理取得借款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短期借款 1000000每月月末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000 贷:预提费用 6000借款到期还本付息借:预提费用 30000 财务费用 6000 短期借款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36000(2)购入原材料有关的账务处理收到原材料借:原材料 5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 贷:应付票据 6000001996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借:财务费用 10000(600000×10%×2/12) 贷:应付票据 100001997年2月1日到期付款借:应付票据 610000 财务费用 5000 贷:银行存款 615000(3)工资业务有关账务处理提取现金时借:库存现金 138000 贷:银行存款 138000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 130000 贷:库存现金 130000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借:管理费用 8000 贷:库存现金 8000分配工资借:生产成本 80000 制造费用 20000 管理费用 25000 在建工程 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30000(4)委托加工业务有关的账务处理发出材料借:委托加工材料 8000 贷:原材料 8000计算增值税、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加工费用增值税=1600×17%=272(元)轮胎的消费税=400×40×10%=1600(元)借:委托加工物资 1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2 ——应交消费税 1600 贷:应付账款 3472收回委托加工的物资:借:原材料 9600 贷:委托加工材料 9600委托加工物资投入生产借:生产成本 9600 贷:原材料 9600销售汽车,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借:应收账款 4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2000交纳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400 贷:银行存款 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