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李某的未成年儿子在学校将他人打伤,李某与学校虽无过错,但应承担民事责任。( )
答案
参考答案:错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6条),监护人没有过错,也应承担责任。在学校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民法通则意见》第164条),学校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李某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要承担责任,学校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