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甲公司以1 000万元的价格购入一项专利权。该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假定税法的规定与会计相同。
2005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为1 200万元。
2006年12月31日,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该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下降为720万元。
2007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可收回金额为630万元。
2008年3月20日,甲公司将该专利权出售,取得银行存款500万元。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在未来期间能够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2005年1月1日:
借:无形资产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2005年12月31日:
年摊销额=1 000/10=100(万元)
借:管理费用 100
贷:累计摊销 100
2006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100
贷:累计摊销 1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8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80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720万元
计税基础=800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800-720=80(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
贷:所得税费用 20
2007年12月31日:
年摊销额=720/8=90(万元)
借:管理费用 90
贷:累计摊销 90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720-90=630(元)
计税基础=7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00-630=70(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2008年3月20日:
年摊销额=90×3/12=22.5(万元)
借:管理费用 22.5
贷:累计摊销 22.5
借:累计摊销 312.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80
银行存款 50
营业外支出 107.5
贷:无形资产 1 000
借:所得税费用 1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