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先生的家庭是典型的都市年轻夫妻一族,结构目前较单一,夫妻俩工作较稳定,事业上处于上升期,有住房无负债,负担较轻,但两年内准备迎接新生命的计划,使得家庭结构面临重大变化,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成长环境,需要更换更大面积的住房,同时也要为即将到来照顾孩子的父母承担赡养费用。
面临未来,夫妻俩的负担更会加剧,对于孩子将来的学业前程有着较高的期望,同时对于未来的养老生活有着高品质的要求,因此对李先生家庭而言,在准备短期子女出生费用和换房费用后,需投资一定比例的资金来保证子女能拥有优良的教育条件,保证父母能够安度晚年,保持资产的流动性来抵御不确定的风险,为自已将来的医疗和养老做好准备,是家庭理财的重要目标。
一、案例成员
家庭成员年龄职业
李先生29岁金融从业人员,结婚三年
李太太29岁金融从业人员,结婚三年
李先生父母58岁原在乡下务农,无积蓄无退休金
二、家庭收支状况
                 表1 每月收支情况表 (单位:元)
每月收入每月支出
李先生工资收入(税后)3807.5物业费350
李李太太工资收入(税后)2372衣食费1500

交通费

400
医疗费100
合计6179.5合计2350
每月结余(收入-支出)3829.5

                 表2 每年收支情况表 (单位:元)
每年收入每年支出
李先生工资收入(税后)45690物业费4200
李李太太工资收入(税后)28464衣食费18000

交通费

4800
医疗费1200
合计74154合计28200
每年结余(收入-支出)45954
三、家庭资产负债状况
                 表3 家庭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家庭资产家庭负债
流动性资产20000贷款0
现金及活存0房屋贷款(余额)0
货币基金20000

汽车贷款(余额)

0
投资性资产147000消费贷款(余额)0
定期储蓄50000信用卡0
住房公基金帐户47000信用卡未付款0
个人养老金帐户50000自用负债0
固定资产300000
房产300000
资产总计467000负债总计0
净资产(资产-负债)467000
四、保险方面 李先生夫妻没有为自己购买保险。 五、家庭理财目标
短期目标1.为两年内生育子女做准备
2.准备两年后更换更大面积的住房
长期目标1.子女直至大学毕业的生活教育费用
2.科学事业怀父母至85岁的生活赡养费
3.准备夫妻60岁退休到85岁的生活费用
4.准备充足的保险
六、假设条件
1.收入成长率5%、学费成长率4%、房价成长率3%、通货膨胀率2%。住房公积金账户投资报酬率为2%,养老金账户投资报酬率为4%,自行投资的报酬率为6%;
2.预测收入增长率:5%;
3.房价成长率:3%;
4.教育支出增长率:4%;
5.社保投资报酬率为4%;
6.医疗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各提拨1%,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各提拨6%,养老金账户个人提拨6%,单位提拨20%;
7.换房后房贷住房公积金利率为5%,一般贷款利率为6.3%,贷款20年。公积金贷款上限每人30万元。

家庭生命周期是研究客户不同阶段行为特征和价值取向的重要工具,根据李先生家庭的特点,该家庭现处于生命周期中的( )。

A.家庭形成期

B.家庭成长期

C.家庭成熟期

D.家庭衰老期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李先生夫妻俩目前均29岁,双方工作较稳定,有准备要孩子的计划,属于家庭形成期。处于该周期的家庭主要收入会随着事业的发展快速增长,支出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加而上升。

问答题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调至3000元。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82707人提出的意见23万余件。82536人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发表意见,其中要求提高起征点的意见高达83%。  2011年5月10日和20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座谈会,还分别听取11位专家和16位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群体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社会公众对草案的意见。  6月27日, 个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二审稿对3000元起征点仍未作修改。在审议过程中,有委员表示,网上征求意见中,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占83%。对如此集中的意见,草案未充分回应,很难向公众解释清楚。更有委员指出,个人所得税法不是5000元、3000元的问题,而是如何更认真地对待群众意见和老百姓的关注问题。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摘编自 中国人大网(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日)   材料2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将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首先,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一方面,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工薪收入者纳税面调整后,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另一方面,通过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使绝大部分工薪所得纳税人在享受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同时,进一步减轻税负。这两个措施是不一样的,减除费用的提高是普惠,通过税率级距调整进行结构性的变化,是使中低收入纳税群体在减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减税。此外,适当扩大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使低税率向大部分纳税人倾斜。其次,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变化联动,能够使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的减税好处以后,适当增加一些税负。   摘编自 中国人大网(2011年6月30日)

此次个税法修改过程如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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