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A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审理后分别判处被告人甲、乙、丙10年、5年、2年有期徒刑。三被告收到判决书后,甲、乙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丙表示上诉。被害人丁认为法院对丙的量刑太低。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下列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同级检察机关应派员出庭

B.如仅法律适用有错误,二审法院可发回重审

C.应由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

D.可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二审程序。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规定,凡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必须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所以,A项正确。B项:如果二审法院发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适用法律不当,应当直接改判。所以,B项错误。C项: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所以,C项错误。D项:二审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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