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国有A公司2008年3月改制为B 股份有限公司。A公司原副总经理甲被聘任为B公司总经理。国有C公司也是B公司的股东,故派遣乙担任公司会计。公司改制前,A公司总经理丙和公司其他领导 商量后,将公司80余万元小金库全部分给职工做奖金。公司改制中,甲隐瞒A公司50万元债权,使之没有纳入资产评估。改制后,甲将此笔债款要回后私吞。甲 还将家人出国旅游费10余万元在B公司报销,乙明知甲此举违法,仍然为其报销提供帮助。乙的男友丁对乙称其妹妹出国学习需要保证金,请乙在公司借点钱,乙 就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出公司10万元交给丁。丁在4个月后将10万元交乙归还了公司。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乙帮助甲报销家人旅游费用行为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有()。

A.乙只是违反了财经纪律

B.乙与甲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

C.乙与甲共同构成贪污罪

D.乙在与甲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改制后原国有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甲将自己家人的旅游费在公司报销,这一行为符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乙明知甲的行为违法还依然帮其报销, 为甲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一种帮助的作用,因此二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其中乙起次要作用。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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