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合同资料


(二)补充资料
发票号:ET335
制作发票和装箱单的日期:05.04.10
报检单位联系人:张敏电话:67678333
船名:SPRING V.011,开船日:05.04.15
集装箱数量和编号:3*40’,APLU 1234501,1234502,1234503
商品编码:8204.1100
包装情况:
Style 1018 10套装一纸箱 每箱毛重12公斤 净重10公斤 体积0.2m3/箱
1019 8套装一纸箱 每箱毛重10公斤 净重8公斤 体积0.1m3/箱
假定此货物属法定检验范围
报检随附单据为合同、发票、装箱单
托收银行:中国银行江苏分行
船唛 GREEN
05SUG0012
OSLO
CTN.1/1125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解题思路]
本单据格式固定,可中英文混合填写,由出口企业持报检员证书的人员完成。
(1)编号:已填妥,不需考生填写。
(2)报检单位:已填妥“众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全称。
(3)报检单位登记号: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的代码,已填妥。
(4)联系人:应填写报检人员姓名。答案来自补充资料。
(5)报检日期:报检当日的日期。可与补充资料规定的发票日期相同。
(6)发货人:按合同中所列卖方名称填写。答案:众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外文来自合同中的卖方。
(7)收货人:按合同中所列买方名称填写。答案:GREEN TRADE CO.。
(8)货物名称:按合同所列名称及规格填写,同时显示中文名称。
(9)H.S编码:按《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中所列编码填写,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本题补充资料有具体答案。
(10)产地:因是出口货物,一般填国名。
(11)数/重量:按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填写。答案来自合同规定。
(12)货物总值:按合同或发票所列货物总值填写,需注明币种。答案来自合同规定。
(13)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包装类型和包件数量。用补充资料所给的条件和合同规定数量经过计算得出答案。
(14)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装运本票货物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答案来自补充资料。
(15)合同号:填写对外贸易合同、订单的号码。答案来自合同规定。
(16)贸易方式:填写该批货物出口的贸易方式。因为出口商品为“手工工具”,双方订立的是货物买卖合同,属于一般贸易。
(17)发货日期:填写实际发货日期。答案为补充资料里的开船日:05.04.15。
(18)输往国家和地区:出口货物的最终销售国即进口国名称。根据合同填写“NORWAY”。
(19)启运地:货物最后离境的口岸及所在地。实际业务中应显示具体港口,但合同和补充资料没有明确,所以填:CHINA PORT。
(20)到达口岸:货物的入境口岸。答案来自合同规定:OSLO。
(21)生产单位注册号:已填妥。
(22)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应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答案“3*40’,APLU 1234501,1234502,1234503”来自补充资料。
(23)标记及号码: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致。答案来自补充资料中的船唛:GREEN/05SUG0012/OSLO/CTN.1/1125。
(24)随附单据:报检时随附的单据种类划“√”或补填。补充资料明确,报检随附单据为合同、发票、装箱单。将这三者在报检单据上选中即可。
(25)需要证单名称:在对应的地方“√”或补填。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提交怎样的检验证,所以有关证书均不可选。因补充资料中假定此货物属法定检验范围,所以出口商要先从检验部门取得《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换取正本《通关单》后才能报关。
(26)报检人郑重声明:报检人员亲笔签名。由公司持证报检员签章。
单据中其他项目因与考试无关,所以分析略。
2.


[解题思路]
本张证书开考以来,汇票的填写一直未断,有关理论知识也多次出现。汇票上通常包括下列内容:汇票名称、出票依据、L/C号、开证日期、大小写金额、出票日期和地点、汇票付款期限、受款人、受票人、出票人(以上通常为必填项目)、汇票号、利息利率、汇票失效条款、对价付讫条款、免于追索、禁止转让规定等,不同国家银行印制的汇票略有不同,不同付款方式下汇票内容的填写也会有所区别。
本题补充资料明确:托收银行: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明确D/P AT 30 DAYS AFTER B/L DATE,考生根据这两点,应清楚将要制作的是托收条件下的汇票,由出口方签发,这是需要注意的问题。不要按以往的观点想当然认为是根据信用证制作汇票。
(1)当事人。一张汇票通常涉及出/开票人(issuer/drawer)、受票人/付款人/致票人(drawee/payer)和收/受款人(payee)三方。
出票人已事先印制在汇票的右下方;
受票人则在左下方(To之后),托收项下应以进口商作为付款人,绝对不可填写银行名称。答案为:GREEN TRADE CO.。
收/受款人也叫汇票的抬头人,是出票人指定的接受票款的人(可以是出口商或其指定的人)。补充资料明确:托收银行为中国银行江苏分行,所以本题汇票的抬头人应填写“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 JIANGSU BRANCH”。
(2)几个时间/期限。
出票日期通常可以在提单签发日期之后,汇票上记载出票日期的主要意义在于确定汇票的有效期、到期日;本题答案为提单日后5天即:APR.20,2005。
付款期限的填写:托收时在汇票中的At之前打上D/P或D/A,然后再按汇票的填写的要求填写具体时间。答案为D/PAT 30 DAYS AFTER B/L DATE。
合同订立日期:因是按合同规定制作汇票,所以在dated栏中填写合同订立日期,如果是信用证付款,就填写开证日期。
(3)金额。大小写金额要一致,注意货币符号和数字的顺序,习惯在大写数字前加“Say”或“Total”,在数字后加“Only”,汇票金额必须与发票一致。在EXCHANGE FOR(小写金额)后填写阿拉伯数字金额,在THE SUM OF后填写大写金额。
(4)其他内容。
出票依据(Drawn under)表明根据什么填写制作汇票。托收项下此栏可填写Inv.No.(发票号码),B/L No.(提单号码),S/C No.(合同号码)或合同中的货物名称等。本题答案为合同号码,来自合同本身。
出票地。在出口方所在地;事先印制好的内容为NANKING,CHINA。规定出票地点的意义在于便于当事人准确把握汇票的法律适用问题。
汇票号码(NO.)。为方便查阅、对比,多数公司通常使用与发票号码相同的号码作为汇票号。本题答案为与发票不同的号码,合同和补充资料中均未给,应属考生自定义范围。
3.


[解题思路]
多次考核的单据之一。公司不同、产品不同、合同/信用证中的要求不同,装箱单据的内容会略有区别。
(1)单据名称。按合同要求,应填写的是DETAILED PACKING LIST。对此可通过在单据中详细显示货物的毛、净重和体积加以实现。
(2)TO后面填写进口方的名称和地址,有的公司单据也可能显示TO MESSRS或FOR ACCOUNT OF等字样。
(3)装箱单上的发票号码、发票日期、应显示的合同日期、运输标志以及数量的填写要求与发票完全一致,请见本次考试发票解题思路。
(4)箱号(C/NOS)。即包装件号,应根据实际按序编写。本合同两种货物数量各5000SETS,合计10000SETS,应根据补充资料中规定的条件计算后填写:型号1018,10套装一纸箱,共500箱;型号1019,8套装一纸箱,共625箱。箱号应按顺序排列:型号1018的编写为1-500,型号1019的为501-1125。
(5)对应两个货号,填写第2列中的包装件数。
(6)货物描述。可以与发票相同,也可在与信用证中货物描述不抵触的情况下只显示商品统称。(样张中缺失此内容)
(7)毛重(Gross Weight,GW,GT)、净重(Net Weight,NW,Nett)和体积(Measurement,Meas)。毛重通常应注明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同货号货物各自的总毛重(sub total),最后在合计栏处标注所有货物的总毛重;净重和体积也应如此。型号1018,每箱毛重12公斤,500箱总重6000KGS;型号1019,每箱毛重10公斤,625箱总重6250KGS。依此类推在草稿纸上计算总净重和体积后在单据的相应位置上加以填写。最后将两个货号商品相应项目加总,并用英文大写将总箱数表示出来。
(8)签单人。本单据通常由受益人填写完成,如合同或信用证没有要求,可以不签字、盖章。
所提供的样张缺少品名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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