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三)
王老太太寡居多年,独自抚养两个儿子王甲、王乙长大成人。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工作在外地,而王老太太又积劳成疾,王甲、王乙遂委托表哥潘某一家照顾老太太。三年后的一天,王老太太突然去世,由于路途遥远无法通知到王甲、王乙,潘某一家自行安葬了王老太太,并将王老太太遗留的三间平房卖给邻居刘某得款10万元。王甲和王乙知道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潘某返还卖房款,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潘某返还所得款10万元,并于2011年6月24日和7月2日将判决书分别送达王甲和王乙。王甲不服,认为判决不公,且未判决潘某赔偿精神损失,遂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王甲提起上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王甲应当在2011年7月9日前提起上诉

B.王甲应当在2011年7月17日前提起上诉

C.王甲应当在2011年7月4日前提起上诉

D.王甲应当在2011年7月12日前提起上诉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外,由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所以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其最后一个收到裁决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本案中王甲和王乙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所以应以王乙收到判决之日起计算上诉期限。故B项正确。
本题是对上诉期限计算的综合考察,难点在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其最后一个收到裁决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只要掌握了该知识点很容易做出正确判断。

多项选择题

2011年1月,宁波佳杰公司(A类企业、非联网监管)与境外A公司、上海宇辰光电材料公司(A类企业)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合同约定:佳杰公司从A公司购进偏光片、彩色滤光片等料件,A公司向佳杰公司无偿提供生产所需检测机两台,用于生产背光模组20000片,其中4000片在境内销售,12000片直接返销A公司,4000片交付宇辰公司加工。 2011年2月,在办理前述进口货物的海关手续时: ——偏光片、彩色滤光片属ECFA受惠商品范围,报关单原产地相关栏目佳杰公司填报为“台湾金马关税区”。单据显示,货物在日本长崎重新包装后运抵宁波。 ——佳杰公司按“电量检测的工作原理”将检测机归入9030项下,若按“光学检测的工作原理”则应归入9031项险隘,仅凭现有申报单证难以判断。 2011年11月,前述合同执行完毕。实际执行情况:“背光模组”境内销售5000片,返销A公司11000片,交付宇辰公司4000片。 2011年12月,佳杰公司向海关申报并补缴税款,将检测设白转让给杭州冠群光电有限公司。报关单因报关员填报不规范,被海关退回责令更正。 2012年3月,海关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对佳杰公司实施稽查,发现检测设备在合同执行期间曾被冠群公司借用,遂按照“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因进口偏光片、彩色滤光片在日本中转,若申请适用ECFA优惠税率,必须同时满足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A.该货物经过日本仅是由于运输需要

B.该货物在日本未进行贸易或者消费

C.除装卸、重新包装外,该货物在日本未经其他处理

D.该货物在日本临时储存期间,处于日本海关监管之下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