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下面为南方某地级市的一处规划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以及规划局提供给某开发企业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部分内容,请指出其中不符规划编制及规划管理之处。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规划建设用地:12000m2
2.用地使用性质:酒店。
可兼容性质:公寓。
3.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1.4~1.6,建筑密度为30%~35%
4.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规模:24000m2
建筑高度:24~30m。
建筑后退规划用地边界线:3~10m。
5.交通出入口方位:机动车为北侧,人流为西北侧。
6.绿化要求:绿化覆盖率为小于33%。
7.城市设计要求:建设标志性建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答案

参考答案: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没有很好地落实控规内容。
2.用地性质为酒店、公寓等用词不规范,不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要求。
3.控规容积率控制指标一般指规定上限,而不是能上下浮动的中间值。
4.建筑规模超过规定,应小于1 8000m2
5.建筑后退距离应明确具体哪一条路。
6.沿河没有规定建筑后退河道要求。
7.机动车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过近。
8.混淆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9.城市设计要求不明确,标志性建筑和国际一流水平无明确标准,无法量化审查。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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