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三)   N市某县工商局经济检查科接到群众举报,该县光明照相馆擅自向某服务公司出售带有"富士"、"柯达"商品标识的废旧暗盒。经济检查科派工作人员王某和李某前往调查,查明该照相馆于1997年1月~1998年10月间,以每个0.2元的价格向该服务公司出售废旧暗盒11 000个,得款2 200元。该服务公司买到这批暗盒后,装上彩色胶片,假冒"富士"、"柯达"彩卷销售牟利,曾被依法查处。鉴于光明照相馆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经济检查科于1998年12月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光明照相馆的违法所得2 200元,对其罚款1 000元。光明照相馆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本案中的经济检查科()。

A.是具有独立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B.是行政主体,但没有行政处罚权

C.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

D.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C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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