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日,杜某在某市场销售水产品时,市场税务助征员孙某、李某依法向杜某征收人民币8元的定额税,杜某置之不理,拒绝交税。当助征员李某向其指出,不交税应停止营业时,杜某即召集自己的一帮朋友殴打孙某、李某两人。经法医鉴定:孙某左侧胸骨骨折,李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两人伤情均为轻伤。
问:杜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抗税罪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杜某的行为构成抗税罪。
本案中,主体上,杜某从事水产品经营业务,属于纳税人范畴;客观上,在税务人员依法征收税款时,杜某置之不理,且将税收工作人员打成轻伤,依据相关规定,只有暴力行为致税收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才构成转化犯,本案中只是致税收人员轻伤,因此杜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主观上,杜某出于拒不纳税的目的而故意实施了侵犯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侵害税收征管人员的人身权利的行为。因此,构成抗税罪。

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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