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外出打工,将祖传的一幅名画交由邻居李某保管。李某因生产经营用钱,将该画卖给了孙某,得款2万元。孙某因为结婚需要钱,向赵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将该画押给赵某,如果孙某到期不赎回,该画归赵某所有。在王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的危险,并有可能危及邻居李某的房屋。于是,李某请施工队修缮王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待王某回家后再付。但是,由于罕见的台风的影响,修缮后的房屋仍然倒塌。回答题。
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孙某与赵某之间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
B.孙某与赵某之间是动产抵押法律关系
C.房屋的修缮在王某与李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D.王某应当支付施工队的施工费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质押、无因管理。《担保法》第三十三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担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本案中,孙某将名画移交给赵某占有,所以,孙某与赵某之间是动产质押法律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王某与李某之间关于修缮房屋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以,王某与李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王某应当支付施工队的施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