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0年10月,某区村民陈某夫妇擅自搭建四十余平方米的建筑,用于开设小卖部,区城管中队得知后,既没有交由规划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也没有通知陈某夫妇自拆,就于2010年12月6日直接将陈某夫妇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陈某夫妇不服,找到城管中队质疑:为什么村里有许多人违法搭建,却 只拆除他们家的?城管队员李某表示,拆除他们家违章建筑是因为有人举报,如果心里不平衡,也可以举报别人家。于是,陈某实名举报了其他九户人家违章搭建。 不久,当其他住户的违章建筑被拆除时,村里人从城管队员李某处获知,陈某是举报人,为此,村里人都对陈某夫妇表示不满,甚至扬言要找他们家麻烦。陈某夫妇 在巨大精神压力之下,不敢回家,只能借住在外。
陈某夫妇受到区城管中队强拆行为侵犯的权利有( )。
A.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B.财产权
C.陈述、申辩等程序权利
D.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