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

A.为私人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B.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C.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D.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耒获批准的

E.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答案

参考答案:B,C,D,E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下列情形之一,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其中,依照(1)、(2)两项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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