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2006年,上海的律师陈江、北京的法学博士李刚分别开始了两场诉讼,目的是要确认“全国牙防组”不具备认证资格和误导消费者。2006年8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函,指出“全国牙防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应予以取缔。11月14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卫生部共同作出停止“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的处理决定。陈江、李刚的做法启示我们[ ]

①要树立法治观念

②要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③只有学法律,当律师,才能维护法律尊严

④要敢于同违反法律、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

答案:B

判断题
问答题 简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