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年终利润分配前的有关资料如下:
上年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本年度税后利润2000万元,股本(500万股,每股1元)500万元,资本公积100万元,盈余公积400万元(含公益金),所有者权益4000万元,每股市价40元。
该公司决定:本年按规定比例15%提取盈余公积(含公益金),发放股票股利10%(即股东每持10股可得1股),并且按发放股票股利后的股数派发现金股利每股0.1元。
要求:假设股票每股市价与每股账面价值成正比例关系,计算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流通股数和预计每股市价。
参考答案:
(1)提取盈余公积=2000×15%=300(万元)
盈余公积余额=400+300=700(万元)
(2)流通股数=500×(l+10%)=550(万股)
(3)股票股利=40×500×10%=2000(万元)
股本余额=1×550=550(万元)
资本公积余额=100+(2000-500×10%)=2050(万元)
(4)现金股利=500×(1+10%)×0.1=55(万元)
未分配利润余额=1000+(2000-300-2000-55)=645(万元)
(5)分配前每股市价与每股账面价值之比=40÷(4000÷500)=5
分配后每股账面价值=(645+2050+700+550)÷550=7.17(元)
预计分配后每股市价=7.17×5=35.8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