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本案中归案的甲某、乙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乙某构成盗窃罪、甲某构成抢劫罪。在本案中,乙某与其他三名同案人都是共同实行犯,他们原本是共谋行窃,所以,本案原来是一起经过事先预谋欲行盗窃的共同犯罪案件。乙某参与了预谋,并且与其他同案人一起实施了盗窃行为。虽然在具体作案时,盗走乘客戊某2000元人民币的是同案人丁某,乙某没有盗到钱财,但乙某作为共同犯罪的一分子,其行为自然也构成盗窃罪,这是没有异议的。但在共同行窃时,甲、丙二人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了暴力,使盗窃转化为抢劫。但甲某、丙某使用暴力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的故意范围,属于过限行为,对此过限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只能由甲、丙二人自己承担刑事责任,不应由乙某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对乙某的行为只应定盗窃罪而不应定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