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集体谈判范围论和效率合约理论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在集体协商中所应采取的主要策略。
参考答案:
解析:(1)集体谈判范围论的主要内容:模型结构由工会和雇主各自的谈判要求构成:反映工会的谈判要求分为上限与坚持点;反映雇主的谈判要求分为下限与坚持点。当工资率通过集体交涉决定,而不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自由竞争决定时,工资率不再是由劳动供求决定的单一点,而存在一个由工会工资要求的上限和雇主愿意提供的工资下限构成的“不确定性范围”。集体谈判中工会的最初工资增长要求(通常高于竞争工资率以上的某一点)决定这个范围的上限,工会认为上限以外的工资增长会对其会员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工会的坚持点(底线)是集体谈判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若低于此点则不会被会员接受,而宁愿以产业行动为抵制手段。雇主最初愿意提供的工资增长(通常低于竞争工资率以下的某一点)决定这个范围的下限,认为低于此限度就难以保证生产所需的必要的劳动力供给和企业的市场形象;雇主的坚持点则是其能够允诺的最大工资增长,即雇主可以接受的最高货币工资增长率;雇主宁愿接受该水平的货币工资增长率,以避免因工会会员反对而对利润及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若超过该点,则以关闭企业为抵制手段。谈判双方“不确定性范围”的水平与谈判时期的宏观经济状况、谈判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外部环境,以及劳动力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有着密切的联系,“不确定性范围”不是固定的,而是可变的。 (2)效率合约理论的主要内容:集体谈判的范围论只是简单地描述短期货币工资的决定,这种描述是极为概括的、粗线条的。实际上,利益协调性劳动关系的运行和实践还有更为深刻的原因,即通过集体协商谈判决定一般劳动条件符合经济效率的原则。 劳动关系利益的协调是两大组织间的行为,在阐述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理论时一般是以工会组织为线索,阐述其行为理论和影响,同时涵盖雇主组织的行为。在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调整的各种形式当中,集体协商、谈判、订立立集体合同占主导地位,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条件的决定方式能为劳动关系双方接受的也只能是在符合国家劳动立法的基础上的集体谈判。 (3)集体协商的特点:工会与雇主之间的集体谈判,是谈判行为在劳动关系领域中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作为谈判的一个特征,是谈判的不确定性和特殊复杂性。这种不确定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谈判本身的不确定性。谈判延续多长时间、谈判是否有结果、谈判结果是什么、谈判中是否会出现产业行动或关闭企业等抵制行为、谈判双方是否能够达到各自目的等,存在着不确定性。 第二,谈判未来的不确定性。集体谈判的目的在于未来,双方谈判未来几年的集体合同,然而在谈判中双方均不可能准确预计未来合同期间的经济形势。 集体谈判还有一个特征,就是谈判问题的特殊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源于以下一些因素:首先,劳动力是附着在劳动者身上的,劳动者把劳动力让渡给雇主,两者必然形成一种人身关系,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指挥、命令和服从的关系。劳动者必须每周在就业场所里至少工作40个小时。这种时时刻刻的依存关系势必影响集体协商谈判活动。其次,工资只是劳动条件的一个方面,集体谈判不仅仅涉及工资的决定问题,而且必然涉及劳动条件的其他方面,诸如工作规则、晋升和培训、劳动安全、附加福利、裁员条款及其他一系列问题。两者在上述协商谈判事项方面客观地存在着某种信息的不对称,因而也决定了谈判的复杂性。最后,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长期的。双方现在谈判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经过一定时期如2~3年以后还需再行谈判签订新的协议,如此继续下去。这种团体劳动关系的长期性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今年所签订协议的内容对以后的协议有着系统的影响,从而增加了谈判的复杂性。 (4)集体协商中所应采取的主要策略:集体协商的不确定性和特殊复杂性,决定了劳动关系双方在谈判中的基本策略。在谈判中,双方首先是对各种谈判问题进行分析,从而确定谈判的目标和各个项目的先后顺序,然而在几乎所有的集体谈判中,各方对于各种问题的公开要求与可以接受的条件之间,与国家相应最低劳动标准之间,与有关的劳动条件标准的指导意见之间,如工资指导线、工种岗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之间等总是留有较大的余地。企业同时还要考虑短期与未来长期发展战略之间的种种复杂关系等,这就使双方均难以确定对方对各种问题的实际态度(最后的位置),双方既不能读透对方的心理,也不能对谈判的发展作出预测。这种情况也决定了谈判的必要性,因为通过谈判过程的信息交换、对话与讨论,双方将获得较为完整的信息,并对上述问题有较好的了解。这样,就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了解对方关心的问题以及对方对这些问题的态度。通过谈判,各方了解各种谈判问题对于对方的重要程度,了解在这些问题上对方留有多大的余地。 集体谈判的另一项策略是妥协与让步。在几乎所有的谈判中,妥协是关键要素。在尽可能考虑自己利益的前提之下,谈判各方都在寻找一种可以接受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