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某的赌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甲某为了过上有钱的日子,在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近2年的时间内,多次参与赌博,并把此作为自己的第一职业。获利达 3万多元(均用于个人挥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03条的规定,构成赌博罪。而其假释考验期间到2003年8月份才结束,可见,甲某是在假释考验期间就实施了赌博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属于在假释考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形,应当撤销假释并实行数罪并罚,将前罪的剩余刑罚与赌博罪进行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