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企业系由甲公司(中方)与乙公司(外方)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丙企业股东的第二期出资进行验证,A和B注册会计师具体承办验资业务。假定存在以下情况: (1) 根据协议、合同和章程的规定,丙企业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60%和40%,在2004年3月2日和2004年10月2日之前分两期交纳,每期交纳各自出资额的50%。丙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2) 第一期出资已于2004年3月2日到位,其中,甲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土地使用权作价90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货币资金600万美元出资。上述出资已经EFG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4年3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3) 第二期出资已于2004年10月2日到位,其中,甲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经评估确认的机器设备价值为人民币 7500万元;乙公司以货币资金港币4700万元出资。超出认缴出资额的部分作为丙公司对股东的负债。美元对人民币的合同约定汇率为1:8.23,出资当月1日汇率为1:8.21,出资当日汇率为1:8.24;美元对港币的合同约定汇率为1:7.76,出资当月汇率为1:7.74,出资当日汇率为1:7.77。 要求: (1) 在验证第二期出资时,请简要回答A和B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哪些程序以关注第一期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2) 在验证第二期出资后,请代A和B注册会计师编制验资报告的意见段。 (3) 请代A和B注册会计师填写“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请将答案直接填入相应表格内)。
参考答案:
解析:(1)查阅第一期验资报告、近期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向被审验单位获取第一期出资已到位、出资者未抽回出资的书面声明;检查第一期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关注被审验单位与其关联方的有关往来有无明显异常情况。
(2)根据协议和章程的规定,丙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3 000万美元,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在2004年3月2日和2004年 10月2日之前分两期交纳,本期出资为第二期,应于2004年10月2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04年10月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公司、乙公司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一千五百万美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600万美元,机器设备出资900万美元。
(3) 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股东名称 | 本期认缴注册资本金额 | 本期实际出资情况 | |||||||||
货币 | 实物 | 无形资产 | 其他 | 合计(注册资本币种) | 其中:实缴注册资本 | ||||||
原币 金额 |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的金额 | 原币 金额 |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的金额 | 原币金额 | 按注册资本币种白算的金额 | 金 额 | 占本期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 ||||
甲公司 | 900 | 7407 (人民 币) | 900 | 900 | 900 | 60% | |||||
乙公司 | 600 | 4656 (港币) | 600 | 600 | 600 | 40% | |||||
合计 | 1500 | 600 | 900 | 1500 | 15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