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偏僻的村子自行设定乡规民约,规定出嫁的女性、升学迁出户口的大学生和嫁到本地的女性都不享受土地分红和拆迁补偿,这一做法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侵害了村民的哪些权益?”
参考答案:
此村擅自作出的一系列规定触犯了国家以下法律法规: (1)《立法法》。根据该法第8条的规定,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只能制定法律,乡规民约无权对题干涉及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自行设立的乡规民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根据当地的征地拆迁安置法规政策,如果这些人员都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则自行设立的所谓乡规民约就是非法的,相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享受安置补偿。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第20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注:本法已修订,新的相关内容为第27条的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3)《宪法》。该法第33条第1、2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该法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该法第13条第1、2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4)《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该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农业法》。该法第71条规定,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6)《土地管理法》。该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该村做法侵犯的村民权利有:平等权、财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