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2年)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2002年)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答案

参考答案:兴都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问答题

[背景材料]续上题。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决定开发该项目,该项目由四幢高层和20幢多层住宅组成,经与业主协商,该项目分为三个合同包发包,第一合同包为四幢高层,第二合同和第三合同包分别由9幢和11幢多层住宅组成。在第一合同包(四幢高层)的施工招标中,监理协助业主邀请了甲、乙、丙三家技术实力和资信俱佳的施工企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监理协助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时采用最低综合报价中标的原则,但最低投标价低于次低投标价10%的报价将不予考虑。工期不得长于20个月(留4个月做小区内道路、绿化等环境设施),若投标人自报工期少于20个月,在评标时将考虑其给本房地产公司带来的利益(按时交房,减少贷款利息支出、有利售房等,每月按30万元考虑),折算成综合报价进行评标,实际工期与自报工期比较,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奖罚办法。甲、
乙、丙三家投标单位投标中有关报价和工期的数据汇总见表6。
表6

投标单位 基础工程 上部结构工程 装修工期 装修工程与上部结构
工程搭接时间(月)
投价
(万元)
工期
(月)
报价
(万元)
工期(月) 报价
(万元)
工期
(月)


900
920
920
5
4
4
3900
3960
3900
12
11
12
2100
1950
1980
6
6
5
3
2
3
上述三个合同包分别由三家施工企业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二]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资金月利率为1%),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你作为监理工程师应建议业主选择哪家施工企业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