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2002年)某丙之父行使侵权行为之债的请求权,其诉讼时效期间自其知道侵害事实发生之日起是多长时间?

A.1年

B.2年

C.最长不超过20年

D.6个月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A当选。需要注意的是C根据第137条,最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故不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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