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向乙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见票即付的汇票,乙将其背书转让给丙,丙自出票日起1月内向付款人丁提示付款。设付款人丁拒绝付款且向丙出具拒绝证明,丙因保管不慎将该证明遗失,未能按期向前手出示拒绝证明,则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A.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B.丙并未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因此而造成其前手的损失,丙应负赔偿责任
C.付款人丁仍应当对丙承担责任
D.付款人丁不再对丙承担责任,丙只能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本题涉及追索权问题。依照《票据法》第65条规定,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故本题选项为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