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露天煤矿建设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于2009年开始建设露天煤矿。在煤矿设计院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指出了该露天煤矿爆破引起的噪声和震动对周围自然环境会产生不良影响,但对如何采取预防措施未加论证。在指挥部建设露天煤矿期间,某县煤矿劳动服务公司在该露天煤矿东南边界的边缘建立了一大型养鸡厂。2009年4月,劳动服务公司将养鸡场发包给徐某,承包期4年。2010年3月至6月,徐某分4次购进雏鸡7000只,在鸡场饲养。同年9月至10月,这些鸡先后进入了产蛋期。与此同时,指挥部在露天煤矿进行土层剥离爆破施工,其震动和噪声惊扰了养鸡场的鸡群,鸡的产蛋率突然大幅度下降,并有部分鸡死亡。同年12月底及2011年初,徐某将成鸡全部淘汰。经计算,徐某因蛋鸡产蛋率下降而提前淘汰减少利润收益10万余元。经有关部门对徐某承包的养鸡场的活、死鸡进行抽样诊断、检验,结论为:因长期放炮施工的震动和噪音造成鸡群得了“应激产蛋下降综合症”。徐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指挥部赔偿其经济损失。指挥部以开矿爆破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没有违反法律,不构成侵权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问:指挥部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被告指挥部在露天煤矿爆破施工时产生的振动和噪音,造成原告的鸡群产蛋率大幅度下降,属于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首先,被告在其露天煤矿爆破时所产生的震动和噪音,是一种污染环境的行为。开发煤矿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指出了露天煤矿爆破引起的噪声和震动对周围自然环境会产生不良影响,但对如何采取预防措施未加论述,而被告在开发时又没有采取具体的防范措施。所以,被告的这种污染环境行为具有违法性。其次,被告的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了原告的鸡群产生“应激产蛋下降综合症”,致使鸡群的产蛋率大幅度下降,这种污染损害后果与污染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案中有争议的问题是,该建设项目得到国家有关机关批准,能否成为免责事由
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建设,只是允许其开发煤矿资源,并非就是允许其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而不用承担责任,因而不影响侵权责任的构成。综上所述,被告应当对原告承担污染环境致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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