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选择题

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来,老百姓 * * 意识逐步提高,“民告官”现象不断发生。在民告官的案件中,老百姓赢了近四成,行政机关败诉率和以前相比则相对较高。行政机关败诉率和以前相比相对较高折射出(  )

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亟待进一步规范 ②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③行政机关应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④行政机关是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答案

答案:A

题目分析:该题考查政府,题干说在民告官的案件中,老百姓赢了近四成,行政机关败诉率和以前相比则相对较高,说明政府行为亟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故①②符合题意,③观点错误,行政机关不是立法机关,不能立法,④观点正确但是与题意无关,故答案应选A。

点评: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措施:①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利的行政管理体制。难度适中。

单项选择题

根据所给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2007年4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61.92亿元,同比增长17.1%,1-4月份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605.47亿元,同比增长16.2%,比一季度加快0.5个百分点。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570.71亿元,增长24.5%。1-4月工业生产的特点:
一是轻工业强势发展。轻工业增加值增长18.2%,快于重工业2.4个百分点;轻工业总产值增长21.8%,重工业增长24.9%,与重工业增幅差距由一季度的5.9缩小到3.1个百分点。
二是股份制企业对工业增长支撑作用明显。前4个月,股份制企业完成总产值1072.65亿元,同比增长24%,占全省总量的68.3%,对工业的贡献率67.2%,拉动全省工业增长16.5个百分点。国有企业增长较快,增长23.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30.7%;集体企业增长 14.3%。
三是支柱产业增势强劲,形成了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冶金和食品工业多点支撑的局面。1-4月份,八大支柱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535.35亿元,同比增长24.2%,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98%。其中,能源工业、装备制造业、有色冶金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44.70亿元、
360.75亿元、165.52亿元,分别增长19.8%、35.4%和31.7%;食品工业增速加快,增长27.5%,增速比一季度加快4个百分点。以上4个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88.6%,对全省工业生产的贡献率为92%,拉动全省工业生产增长22.5个百分点。

根据材料,以下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

A.2006年1-4月份,全省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约1260亿元

B.2007年1-4月份,全省重工业增加值增长15.8%

C.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增长速度比国有企业的增速慢

D.能源工业是该省的龙头行业

问答题 简答题

2009年3月1日,甲房地产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景明写字楼项目,工程价款5000万元,工期14个月。工程将要竣工时,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继续提供约定由其提供的部分建筑材料。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乙公司遂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购买部分建筑材料用于该工程,工程如期完成。对于乙公司的垫资,双方未作任何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甲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工程款,剩余2000万元工程款及乙公司垫付的500万元建筑材料款尚未支付。

2010年6月22日,甲公司为投资其他房地产项目,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5亿元,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全部偿还,尚欠丙银行借款本息2亿元。

2010年,乙公司开始涉足房地产开发业务,并于7月12日以2.3亿元的价格,从丁房地产公司(简称丁公司)处受让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西山公寓住宅项目。乙公司在取得该块土地使用权时,向丁公司支付了1.3亿元土地转让金。根据双方约定,剩余1亿元转让金应于2011年5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同时,甲公司以景明写字楼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丁公司的1亿元土地转让金提供担保,双方亦办理了抵押登记。

西山公寓项目竣工后,因市场低迷而滞销。为缓解困境,乙公司于2011年6月8日,以西山公寓作抵押,从戊银行处获得一笔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双方约定,一旦乙公司连续3个月不能偿还借款利息,戊银行即可行使抵押权。

2011年10月29日,吴某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山公寓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乙公司未将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的事实告知吴某。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1年12月27日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在申报破产债权时,乙公司就其2000万元的工程余款和500万元的垫资款、丙银行就甲公司尚未偿还的2亿元借款本息、丁公司就其1亿元土地转让金,均主张以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全额优先受偿。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为2.7亿元。

鉴于乙公司停止偿还借款利息已超过3个月,2012年3月20日,戊银行行使对西山公寓的抵押权,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西山公寓。至此,吴某方知其所购商品房已被设定抵押,遂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110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此外,还要求乙公司另行支付11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所欠丙银行的2亿元借款本息能否从景明写字楼拍卖所得价款中全额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