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公司欲建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太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该公司另择楼址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于是批准了该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
如果只有两户居民提起行政诉讼,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做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B.因为是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
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
D.因为是共同诉讼,对不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当强行列为第三人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考点] 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诉解释》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对于必要共同诉讼中,法院有义务通知其他的相关人参加诉讼的,但是由于诉权是公民个人的权利,如果公民拒绝行使诉权,法院没有权力强迫公民参加诉讼。所以在本题中,正确答案是A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