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咨询公司接受某企业委托,编写某种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申请报告。通过相关调查,收集整理资料如下:①2009年该行业产值为750亿元,估计未来2年以年均12%的速度增长;②2009年该行业能耗折合标准煤为1020万吨(目前该行业单位产值能耗的国际先进水平为0.85吨标准煤/万元);③预测该行业2010年至2011年的行业产值能耗弹性系数为0.65。
甲咨询公司编写的项目申请报告中包括: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②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③建议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④经济影响分析等主要内容。报告后面还附带了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项目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乙咨询公司对甲咨询公司编写的该项目申请报告进行了核准评估。
【问题】

2009年该行业的单位产值能耗是多少是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2009年该行业的单位产值能耗=1020万吨/750亿元=1.36吨标准煤/万元,没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问答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使用权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贷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