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赵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20日赵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赵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也未与公司协商,因而既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负担经济补偿金。 问:

赵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不需要。劳动者解除合同不需要说明理由,一般只需要提前通知。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