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10年3月5日。甲公司财务部开出一张为面额10000元的支票,用于向乙宾馆支付会议费。3月20日,乙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甲公司处以罚款。
2010年3月28日,甲公司财务部被盗,会计人员在清点财物时,发现除现金、财务印章外,还有6张票据被盗,包括:已承兑的汇票1张、未承兑的汇票3张、现金支票2张、转账支票1张。甲公司立即采取挂失止付措施,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如能确定甲公司不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银行应当对甲公司处以的罚款额为( )元。

A.1000

B.150

C.500

D.300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 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 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对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受胁迫的事实,合议庭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