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底,中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货款。2003年1月,当C公司货轮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运抵中国港口时,甲省某市公安局所属的海警支队(属于该局的内部机构)以该批货在该港的存放和装船数量有问题为由将船及货物扣押。1月20日,海警支队向A公司出具一份扣押清单。2003年5月4日,海警支队将该批货以市场价格的60%予以变卖,得货款2400万元,随后放走了C公司货轮。此后,A公司多次要求海警支队重新审查,均遭拒绝。A公司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什么
A.可以,因为这是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的
B.可以,因为A公司是合格的原告
C.不可以,因为其没有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D.不可以,因为要提起行政赔偿请求,必须要提起行政诉讼,然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参考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21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 有明确的被告; (3) 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4) 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5) 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6) 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 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本案属于《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的行为,也不符合第21条规定的第4、5项条件,因此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再看,《行诉法解释》第9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国家赔偿法》第9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由此可见,A公司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因为本案的情形不属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情形,A公司可以在起诉期限内提起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诉讼中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也可以在法定的申请赔偿期限内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D项的说法显然也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