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冶金企业拟为炼铁工程配套建设一个焦化厂,年产冶金干全焦(折合为不含水分的合格冶金焦)150万t。项目总投资20亿元,主体工程为2座50孔炭化室高5.5m捣固焦炉、筛焦、煤气净化及化产回收工程等。辅助工程有循环供水系统、输配煤系统、供电系统。配套工程包括:190t/h干熄焦,装煤出焦除尘、备用湿熄焦、酚氰废水站等。项目主要的废水为酚氰废水,产量为60t/h,混配60t新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主要污染物是CODCr、挥发酚、氰化物、氨氮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08t/h,烟尘0.10t/h,二氧化氮0.05t/h,氨0.004t/h,硫化氢0.0012t/h。
项目所在地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年降水量充沛:冬季干燥,夏季多雨,春秋干旱,全年主导风向为ENE。项目选址区位于山区丘陵地带的矿区,距市区45km,区内工业以煤炭、水泥为主,资源丰富。选址区南0.35km处有一村庄,东北8km处有一镇,西偏北约16km处为市级自然风景保护区,南偏西 18km处为区政府,东南约2.0km处有一河流,主要为农业灌溉。
根据城乡规划,该项目选址地区属于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污染排放执行什么排放标准 |
参考答案:
解析:废气排放执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二级标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其中水中含盐量还要参考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建成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Ⅱ类标准。[考点分析] 该题主要考查环评人员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功能区分类,以及项目对综合和行业标准的执行情况。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因此该项目执行二级标准。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炼焦炉执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 同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规定,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压、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该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规定,GB 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 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排入GB 3838Ⅲ类水域和排入GB 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 GB 3838中Ⅳ、V类水域和排入GB 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该项目外排河流功能为农业灌溉,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l2348-90)的规定,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农村地区参照执行Ⅱ类标准。该项目位于工业混杂区、农村地区,建成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Ⅱ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