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砖混结构建筑物,平屋面带檐口,内外墙均为标准砖一砖厚。

1.基础采用人工挖土方,沟槽总长为100m,底宽2m,室外地坪标高为-0.15m,基底标高为-1.8m,垫层底标高为-1.9m,三类土。

2.人工挖土方,每挖1m3需消耗的基本工作时间为60min,辅助工作时间占工作延续时间的2%,准备与结束时间占工作延续时间的2%,不可避免中断时间占工作延续时间的1%,休息时间占工作延续时间的15%。

3.砌筑砂浆用400L搅拌机现场搅拌,其资料如下:运料200s,装料40s,搅拌80s,卸料30s,正常中断10s,机械利用系数0.8。

4.每10m3砖砌体的预算定额单价为556.13元。

5.每10m3墙砌体的有关消耗量见表7-1所示。

表7-1 墙砌体消耗指标
 红砖砂浆综合工日砂浆搅拌机起重机
消耗量5.32千块2.26m31m312.54工日0.39台班0.39台班
市场价61元/千块18.87元/m30.15元/m315.9元/工日11元/台班60.6元/台班

6.已知:措施费(按直接工程费为基数综合计取,包干使用)费率为6%,间接费费率为12%,利润率为8%,税率为3.413%。

试确定人工挖土方的时间定额及产量定额,并确定砂浆搅拌机的产量定额及时间定额。

答案

参考答案:

定额计算如下:

(1)人工挖土方的时间定额的确定:

设人工挖土方的工作延续时间为x,则

故挖土方的人工时间定额=

=0.156(工日/m3)

(2)人工挖土方的产量定额的确定:

产量定额=

=6.41(m3/工日)

(3)机械产量定额的确定:

因运料时间大于装料时间、搅拌时间、卸料时间和正常中断时间之和,故装料时间、搅拌时间、卸料时间和正常中断时间为交叠时间,不能计算循环时间。

机械循环一次所需时间为200s。

机械台班产量定额:(60×60÷200×0.4)×8×0.8=46.08(m3/台班)

(4)机械时间定额的确定:

机械台班时间定额=1÷机械台班产量定额=1÷46.08=0.02(台班/m3)

问答题

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本题16分)张强创作了书稿《走进大自然》后,与甲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的约定中包括:张强把《走进大自然》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授予甲出版社。甲出版社按照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方式,向张强支付稿酬;基本稿酬的标准为50 元/千字,印数稿酬的标准为1%,均按照国家版权局的方法计付;稿酬应在《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后两个月内向张强支付。合同签订后十天,张强按约向甲出版社交付了作品眷清稿,并随附一封信,说明图书上的作者姓名署笔名“楚天”。该书的责任编辑当即复信。除了确认稿件已经收到外,表示对其他问题“会认真考虑”。2001年12月5日,《走进大自然》一书出版,面封、扉页和版本记录中的作者姓名均为“张强”。该书一个页面排30行,每行排30字;正文部分共311面,其中的空白行共有120行;还有出版前言2面,目录3面。版权页标明的相关数据为:字数288千字,2001年12月第1版,2001年12月第1次印刷,印数3 800册,定价25元。2002年3月15日,甲出版社向张强邮汇了稿酬12 975.45元,并附言说明这是已经扣除个人所得税1 636.55元的税后稿酬。2002年4月,张强向法院起诉甲出版社。诉状称:第一,甲出版社没有按照作者的意愿为其在图书上署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第二,根据出版合同约定,甲出版社最晚应在2002年2月5日前支付稿酬,但甲出版社直到2002年3月15日才支付,构成违约。第三,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计算,基本稿酬应为14 400元(即50元/千字×200千字),印数稿酬应为950元(即25元/册×1%×3 800册),稿酬总额应为15 350元;甲出版社汇寄的12975.45元加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1 636.55/元,总共为14 612元,少了738元。甲出版社辩称:第一,张强要求在图书上署虚假的名字,意在欺骗读者,是不合法的,出版社不应支持,所以只能按法律规定署他的真实姓名。第二,国家规定支付图书稿酬的期限为图书出版后6个月,甲出版社向张强支付稿酬的时间并没有超过这个期限,所以并无过错。第三,张强认为稿酬总额应为15 350元,是计算方法有误;出版社支付总数为14 612元稿酬,实际上已经多付了,但因这是出版社有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也就不要求张强返还了。

问题三:张强计算稿酬的方法存在哪些失误?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