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无线电发射试验基地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8天。由于该项目急于投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罚)5000元。乙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和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图7-1),并得到甲方代表的同意。

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在房屋基槽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弱下卧层。按甲方代表指示,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为1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根据经甲办代表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增加工程费用4万元,因地基复查和处理使房屋基础施工延长3天,人工窝工15个工日。

事件2:在发射塔基础施工时,因发射塔座落位置的设计尺寸不当,甲方代表要求修改设计,拆除已施工的基础,重新定位施工。由此造成工程费用增加1.5万元,发射塔基础施工延长2天。

事件3:在房屋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房屋主体施工延长2天。

事件4:在敷设电缆时,因乙方购买的电缆质量不合格,甲方代表令乙方重新购买合格电缆。由此造成敷设电缆施工延长4天,材料损失费1.2万元。

事件5: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乙方在房屋装修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措施,使房屋装修施工缩短3天,该项技术措施费为0.9万元。

其余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间接费、利润等均不予补偿。则在该工程中,乙方可得到的合理的费用补偿有哪几项费用补偿额为多少元

答案

参考答案:

合理的费用补偿。

事件1:

(1)增加人工费:10×30=300(元)

(2)窝工费:15×18=270(元)

(3)增加工程费用:40000元

事件应得到的费用补偿:300+270+40000=40570(元)

事件2:

(1)增加工程费用:15000元

(2)提前工期奖:1×5000=5000(元)

(注:实际合同工期为41天,而实际工期为40天)

总计费用补偿:

40570+15000+5000=60570(元)

解析:

索赔事项的分类与费用和工期索赔的计算。

[解题思路分析]

工期索赔的计算是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来进行的。本题是根据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计算工期索赔。

在根据网络进度计划计算工期索赔时,主要的问题就是要搞清索赔成立的事件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是发生在关键工序,还是发生在非关键工序。

(1)工期延误发生在关键工序。由于关键工序的工作持续时间决定了整个施工的工期,发生在其上的工期延误就会造成整个工期的延误,应给予承包商相应的工期补偿。因此发生在关键工序上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可据实提出补偿要求。

(2)工期延误发生在非关键工序。此时就要比较工期延误情况与该工序的总时差。根据网络进度计划的原理,若该非关键工序的延误时间在总时差范围内(不超过总时差),则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并未发生变化,从而总工期也就没有变化,此时可认为承包商在工期上并没有损失,因此工期索赔也就不成立(注:此时仍然可能存在费用索赔的问题)。若该非关键工序的延误时间已超出了总时差的范围,则关键路线就发生了变化,从而总工期就会延长,此时承包商应得到工期补偿。根据网络进度计划原理,补偿的工期应等于延误时间与总时差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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