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状告同事侵犯其名誉权,法院因甲主张的事实证据不足,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法院应退还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B.乙因一起债务纠纷案,二审败诉,想申请再审,某律师告诉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一律不需要交纳受理费
C.丙向法院起诉与丁离婚。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而结案,法院应当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D.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受理赞、申请费应退还给当事人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诉讼费用的交纳
依据《诉讼赞用交纳办法》第2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赞。”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已经过开庭审理,并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作出判决,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应不退还。故A项错误,第26条规定:“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故D项错误,第23条规定:“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故B项错误。第15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故C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除特别注明外均不含增值税税额,所有劳务均属于工业性劳务。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2010年12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资料如下:
(1)1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
(2)12月2日,收到B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10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20%的折让(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确认销售收入100万元,未收款)。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B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折让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公司经营以旧换新业务,12月31日销售W产品2件,单价为23.4万元(含税价格),单位销售成本为16万元;同时收回2件同类旧商品,每件回收价为0.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收到扣除旧商品的款项存入银行。
(4)12月15日,与E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合同。该合同规定,该设备维修总价款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于维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12月31日,该设备维修任务完成并经E公司验收合格。甲公司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60万元(均为修理人员工资)。12月31日,鉴于E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收到的维修款为58.5万元(含增值税额)。
(5)12月25日,与F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甲公司按代销协议价收取所代销商品的货款,商品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实际成本为60万元。商品已运往F公司。假定发出商品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6)12月31日,与G公司签订一件特制商品的合同。该合同规定,商品总价款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合同签订日,收到G公司预付的款项50万元,并存入银行。商品制造工作尚未开始。
(7)12月31日,收到A公司退回的当月1日所购商品的20%。经查核,该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A公司的退货要求。当日,收到A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退货款项。
要求:

计算甲公司12月份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