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8年,甲上市公司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经营业绩下降幅度较大。为了获得配股资格,甲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某便要求公司财务总监李某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配股条件。李某迫于无奈,便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王某以虚记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甲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 2009年8月申请配股并获批准发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何种处理并说明理由。 |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对于张某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李某和王某,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李某、王某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李某、王某为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