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的确定方式有( )。
A.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B.已经停止证券交易市场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C.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为基准日
D.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投资差额损失是投资人实际损失,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①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②按前项规定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③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④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恢复交易的,可以前述第①项规定确定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