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对甲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稽查局认为,在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期间,该公司没有如实反映情况,没有提供有关资料,并且存在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行为,遂向甲公司送达《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决定自2011年6月6日停止向甲公司出售专用发票并收缴其空白发票。甲公司认为,公司在税务检查期间主动配合稽查局进行检查,尽可能地向稽查局提供有关资料,不存在如上所说情况;甲公司在稽查局决定收缴、停止发售发票之前从未接到过税务机关的任何处理决定,因而不存在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行为。甲公司遂于2011年6月30日向市国税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稽查局做出的《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并责令被申请人稽查局向甲公司发售发票。复议期间,稽查局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起解除收缴、停止发售发票措施,同意甲公司使用和领购发票。2011年7月20日甲公司撤回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稽查局收缴甲公司空白发票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
A.执行罚
B.行政许可的撤销
C.间接行政强制措施
D.行政裁决
E.行政处罚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收缴发票是一种执行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