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中国证监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有( )。

A.给予警告

B.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监管谈话

D.将其违法违规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 中国证监会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①责令改正;②监管谈话;③出具警示函;④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⑤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⑥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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