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10年3月13日,张某向陈某借款20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汽车做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10年11月19日、29日,张某分别向李某、刘某借款15万元,同样以该汽车做抵押,并分别于12月1日、3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10年12月15日,张某向王某借款22万元,又用该汽车做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王某要求张某再提供其他担保,张某的好友许某交给王某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张某和王某的借款合同做一般保证人,王某收下后未作任何表示。2011年4月6日,张某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张某均未偿还,陈某、李某、刘某和王某均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另查明,张某在2010年9月9日已经将该车租给了赵某,租期3年,每月租金8000元。2011年4月,在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过法院拍卖,该汽车由万某拍得。

关于赵某和万某的法律地位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抵押权人有权请求赵某支付到期租金,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B.万某买得该车后,可以立即请求赵某返还该车

C.万某买得该车后,只能在2013年9月9日后才有权请求赵某返还该车

D.万某购得该车后,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有权向赵某收取租金

E.抵押权人无权请求赵某到期租金,优先清偿自己的债权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赵某向张某交付的租金,属于该汽车的法定孳息,债务人到期不偿还欠款,抵押权人有权请求赵某支付到期租金,并有就该租金优先受偿的权利,故A项说法正确,E项说法错误。万某购得该车后,为车辆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有权收取所有物所产生的孳息。《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故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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