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HND大桥由中标的CHD公司大桥项目经理部施工,KNS咨询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全桥380根钻孔灌注桩(采用白云山水泥,接孔内灌注温度T。初凝时间9h,终凝时间16h)。刚进行到第五根桩施工时,遇到下列事件:
第五根桩从9月14日7:00开始灌注混凝土,15:16因电焊机使用不当导致发电机组故障,使搅拌机及灌注没备被迫停工,CHD公司大桥项目经理部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发电机组于17:08修复,17:13恢复施工,恢复施工后提升导管提不动,经反复转动,上下冲振,至17:32才将导管拔出,就位到预定高度,开始灌注新混凝土,17:42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视察,19:34灌注完全部混凝土。当导管全部提出孔外清点时,导管总长只有48m,因此,监理工程师同意桩基按48.5m计量,承包人要求按设计桩长55.6m计量。其证据是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除此外,监理工程师的承包人不能再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施工的实际桩长)。
试问
试述该事件所反映施工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参考答案:
该事件反映施工承包方CHD公司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准备工作做得不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不足,发电机组只有一台无备用设备,不合理。
(2)从上述断桩可表示CHD公司无论是属哪一种可能情况.施工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从“不能冉提供其他证据…”可知:没有按规范做好应作的每一项记录(如钻进记录、清孔、成孔检查…)。
(4)每道工序完工后没有按程序进行工序检查。没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就进入下道工序。
该事件反映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①专业技术水平低、工程经验缺乏。监理工程师凭经验从上述事件应看到较严重的异常情况,应能看到施工承包方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②监理严重失职,没有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按监理的程序进行施工监理。灌注混凝土过程监理工程师没有按规范规定进行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