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 (2010年案例分析第87~90题)  甲公司是一家主营图书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度,甲公司的主要经营隋况如下:(1)销售图书取得不含税收入40万元;(2)转让一项专利技术给日本境内的公司,获得收人20万元。此外,甲公司的股东李某在该年度取得公司分配的红利3万元。同时自己撰写的著作出版获得稿酬2万元。

【真题试题】 (2010年案例分析第89题)关于甲公司转让专利给日本境内的公司取得的收入,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可以免征增值税

B.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但可以免征营业税

C.既需要缴纳增值税,也需要缴纳营业税

D.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据此可知,转让专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过,《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是向日本境内的公司转让专利技术,故而也不应缴纳营业税。由此可知,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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