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8月,A商店与B工厂签订了1份房屋转租协议,约定B工厂将其租用D单位的座落于甲市乙区东大街168号的房屋转租给A商店使用。该房屋转租协议并未得到D单位的同意,在B工厂与D单位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亦没有许可B工厂转租的条款。随后,A商店向B工厂支付了3个月的房租费1.2万元,并开始正式经营。经营期间A商店超越工商局核准的零售经营方式,从事批发经营。1996年9月,B工厂与C工厂合并为E工厂,厂址迁至甲市丙区环海路8号。1996年9月,甲市工商局(办公地在甲市丁区)对A商店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作出了甲市“工商合字(1996)第12号”违法合同处理决定书:一、A商店与B工厂所订房屋转租协议无效,A商店退出其承租的B工厂的房屋;二、对B工厂非法收取的房租费1.2万元予以没收;三、对A商店超越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A商店对此决定不服,向省工商局(办公地在乙区)申请复议。该局以“工商合复字(1996)第7号”复议决定书,维持甲市工商局的处理决定。复议期间,甲市工商局从A商店账户上强制划拨了2000元罚款。 A商店仍不服,委托律师代理进行行政诉讼。现假设你为A同店的代理律师,请根据上述案情为A商店撰写1份起诉状。本题答题要求:(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2)诉讼请求合法有据;(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4)应考人员不得署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参考答案:行政起诉状 原告:A商店。 住所: ××××。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甲市工商局。 住所:甲市××××。 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甲市工商合字(1996)第12号违法合同处理决定书第二项。 2.请求判决返还甲市工商局从原告账户上强制划拨的2000元罚款。 事实和理由: 我商店于1996年8月与B工厂(该工厂于 1996年9月与C工厂合并为E工厂)签订了房屋转租合同。该房屋是由B工厂从D单位租来的,在其租赁合同中没有许可B工厂转租的条款,B工厂在向我商店转租时亦未得到D单位的同意。因而我商店与B工厂间的房屋转租合同是无效的。但依《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我商店在房屋转租合同签订后已向B工厂支付了3个月房租共计1.2万元人民币,该款项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返还给我商店。因此,甲市工商局违法合同处理决定书第二项决定“将该1.2万元予以没收”无法律依据。 在我商店申请复议期间,甲市工商局从我商店账户上强制划拨了2000元罚款,违反《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该款项应依法返还给我商店。 综上所述,甲市“工商合字(1996)第12号”违法合同处理决定书第二项无法律依据,甲市工商局从我商店账户强制划拨2000元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因此,请求贵院依法判决,以保护我商店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甲市丁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A商店 1998年10月10日 附: 1.本诉状副本2份; 2.A商店与B商店的房屋转租合同; 3.甲市“工商合宇(1996)第12号”违法合同处理决定书; 4.省“工商局合复字(1996)第7号”复议决定书; 5.B工厂的1.2万元房租收据; 6.其他证据材料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