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府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为800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决定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有半时限做出如下规定: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18日上午8时整;
(2)招标有效期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天;
(3)接收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
(4)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拟采用的施工组 织设计作详细说明,并对有关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改进要求。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考虑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分别指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有关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18日上午8时整;
正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最短不少于20日,而招标文件自发出至停止出售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有效期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天;
正确。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
(3)接收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
不正确。接收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应为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只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都应该接收。
(4)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
不正确。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即可。